未審完便釋法 譚惠珠:不知幾時才到終院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6/11/09 13:00
最後更新: 2016/11/09 13:00
全國人大常委會就《基本法》第104條釋法,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,是次釋法不是針對本港的司法獨立或法治,中央並非認為司法不應獨立,強調中央珍惜本港的司法獨立。
譚惠珠指釋法是針對有議員宣誓時用辱華和羞辱國家的字眼,引起公憤,亦擔心港獨份子進入本港的權力核心。她又說,由79日佔領、至旺角暴亂等,港獨議題已經不只是本港的事。
被問及為何不等到宣誓案完成審訊才釋法,譚惠珠說,由於案件審訊需時,不知道幾時才會到終審法院的階段;至於釋法有沒有追溯力,她指到了終審法院階段的案件一定不會重啟,但未到終審法院的案件,法庭就需要根據釋法去判。
至於有多少名議員的資格因而受影響,譚惠珠表示要視乎有無案件需要審理,及有關議員的言行是否在釋法的範圍規範內。
譚惠珠又認為,港獨問題肯定不會因為釋法而得到解決,需要在教育等方面做功夫。她相信釋法後,短期內街頭可能有些衝突,要等社會消化,大家觀乎長遠利益,是有港獨好抑或無港獨好。